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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声音 | 激活图书馆“不良资产”
发布时间:2018/5/30 9:44:00 点击数:158 

   近期值班时,一位读者咨询说:只是十年前,借书证连同借阅的图书,在一次搬家时不当心全丢了,怎么办?

  首先,赔付丢失的图书,交纳延期的费用,清空旧证;然后,旧证申请挂失注销。旧书证遗留的问题不彻底解决,新书证就无法补办。

  一个不复杂、也不难解决的问题,为什么拖了十年才提出来?读者说,赔付丢失的图书、交纳延期归还图书的费用之和不菲,大大超出借书证的押金,因此一拖再拖,累计足有上千元……

  有这样问题的读者尽管是小小众,但偶尔就会冒出一位。所有的问题共同指向“钱”,怎一个“钱”字轻易了得!对此问题,应该怎么办?

  一位金融界的朋友一字戳穿地说,不就是个“钱”字吗?并现身说法,讲了一节“如何处置不良资产”公开课。其关键的知识点是:“激活”。对图书馆来说,“呆书”“死书”“呆证”“死证”都属于“不良资产”。

  一本中文书实价几十元,一本外文书实价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丢失中文书,赔偿起来简单。外文书丢了,事情难办许多,读者心理极容易失衡。有的干脆选择和图书馆决绝:书,不赔了;借阅证押金,也不要了。以为这样两两相抵,事情就可以过去了,其实不然。延期归还图书,会自动产生费用,上文提到的读者上千元的欠费就是累积成的。读者借阅图书特别是外文图书时,理应有风险意识。若图书丢失,要及时找到相关部门冻结费用,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曾经接待过一位读者甲。读者甲像是有拖欠症,借阅外文书,从未按时归还过,拖欠习以为常。每次因此产生的费用,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有时,费用多得足够买下这本书了,不免动恻隐之心,但是必须遵守制度。有一次,读者甲延期归还图书的费用超冒了,高达400多元。经计算,这本书在读者甲的手中滞留了两年多。书,是读者甲本人来还的,但费用,是读者甲的父亲来交的。读者甲的父亲和图书管理员再三恳求,希望减免部分费用。图书管理员爱莫能助,只有逐级上报。为这,读者甲的父亲多次特意来到图书馆商谈。

  不久前,又来一位读者乙。读者乙在办理新证时,被告之旧证上有没还的图书和因此产生的上千元延期费。读者乙说,书肯定丢了,赔偿没问题,但是上千元不是交不起,而是不认可。读者乙有海外留学经历,她讲述了西方国家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小于图书实价的两倍。部分费用用于购买丢失的图书以补充馆藏,多出的费用充实馆内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针对此问题,馆内近年制定了新政策:延期归还图书的费用,超过50元时,超出部分减免50%,200元封顶。读者甲的父亲最终向图书馆交付了200元,把事情了结。200元,或许是读者甲的父亲以为合乎情理的价位。试问过读者乙,也认可200元。

  新政策如同一把快刀,可以解决上述几位读者和其他读者遗留下来的类似问题。但有没有方法让这样的事情少发生或不发生呢?

  为防患于未然,可以利用现代发达的通信技术设立提醒还书、延期催还服务,如电话、邮件、QQ。延期归还图书超过一定天数时,可用电话直接提醒本人。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的前一天,总能收到电话通知,这种工作方式值得学习。

  还可以防微杜渐,在大型节假日、举办大型活动时设立“免费还书日”,以此召唤读者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把存放在自己手中的逾期图书尽快地还回来。这样做,利图书馆利读者。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因此,要想方设法,从根本上激活读者……激活图书馆的“不良资产”。

  

 

  (来源:图书馆报)


(文章来自武汉大学图书馆周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