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5/30 10:15:00 点击数: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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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主办,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承办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现场交流会”在北京市海淀区举行。
在参观了“阜四文化小院”和海淀区北部文化中心后,北京市海淀区、浙江省台州市、广东省佛山市等省市文化部门的代表分享了各自在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方面的实践探索,来自全国各地公共文化领域的二十多名专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对其进行了点评,在充分肯定各地探索经验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部分与会专家的精彩观点摘录
李国新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
“
目前,部分图书馆的社会化运营管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可以说是落实中办、国办文件,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的具体步骤。我们也看到,示范区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示范区创建城市,在这个方面已经给全国探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达到了我们原本创建示范区的目的。
中国的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发展到今天, 出现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回答。比如说,政府监管怎么样才能既有效又有度? 合同时长多长合适? 运营的组织或者企业的利润空间怎么设定,多大是合理的? 政府的成本底线为多少? 即便是社会化运营,政府成本也不可能是越低越好。
另外,社会化管理运营之后,处于企业管理之下,创新的内在动力在哪里? 这一系列关系到整个中国未来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的大问题,并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示范区来作出探索、实践回答。
社会化管理运营尽管已经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也给全国做出了示范,但这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任重道远。
”
倪晓建
首都图书馆原馆长
“
社会化运营是方向、是趋势,先有国家文件, 后有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公共图书馆法》),对社会化运营购买服务都有明文规定,各地也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无论是整体外包、部分外包,亦或是购买服务,都是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 为百姓服务,转变政府职能。
在社会化运营管理的过程中,我认为应该考虑并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第一,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企业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购买服务后政府如何才能进行科学的管理, 这值得探讨。
第二,运营与创新的关系。在具体的服务过程中, 要对工作量有明确的规定,同时要鼓励创新。
第三,员工从业期长短的问题。优秀而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能够提升服务质量, 也是让整个运行保持良好态势的基础。
第四,企业承包时间的问题。图书馆作为事业单位, 应该根据自身事业发展、百姓的需求、国家的发展,制定自身发展规划。
第五, 事业与企业之间的性质问题。体制内的事业单位就是要为百姓服务,而企业的服务是以自身赢利为前提的。
”
褚树青
浙江图书馆馆长
“
当前社会化合作更多的是瞄准外面,很少针对体制内。其实,事业单位最难管的就是它的事业身份, 最吸引人的也是它的事业身份。那么,用社会化来反制原有的事业身份,让它们互相竞争与进步,这确实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新的借鉴。
在社会化运营方面, 有以下几点值得思考:
一是管理者的问题。应该建立一个退休馆长合理利用的模式, 管理者不要轻易流动。
二是处理好赢利和非赢利关系。针对待遇问题,管理者也应与职业化同步发展。此外, 相关政府部门要对社会化合作的专业背景予以明确,不是任何一个人、机构都可以做的。
三是强调社会化不是一种形式, 而是多种形式。
”
罗云川
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副主任
“
社会化管理运营如果想做得有成效,就要解决“人、技、动、效、管”的突出问题。“人”, 即如何让有能力的人有效地参与进来;“技”, 即要有这样的岗位技能、素质素养,才能承担这样的技术要求;“动”,即动力机制,企业要有驱动,个人要有动力;“效”,即要有效果、有效率;“管”,即进行有效地管理。
未来可能还会有很多不可控的因素,相关机构在下一步的建设过程中应不断地摸索, 把这些不可控的因素排除掉,才能形成一个真正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体系。
”
张彦博
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原主任、中国文化馆协会理事长
“
社会化管理运营具有体制、机制上的优势,这种优势表现在灵活、多元、去行政化,形成了一套多维度的管理体系,是一种全新的文化管理形式。它既适合当前国内公共文化发展的大趋势, 又符合世界上通行的做法。
针对社会化管理运营,我有三点建议:首先, 要重点探索如何将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参与、群众需求吻合对接。其次,实现公共文化数字资源的自给。最后,要加强对承接主体、社会化管理参与者的培育。
”
申晓娟
国家图书馆研究院副院长
“
对社会化运营我有几点初步的想法与大家交流。
第一, 我认为不是为了社会化而社会化,社会化具有一定的必要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提高了, 因而政府有责任为社会力量的进入搭台。同时社会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当前政府力量提供公共服务的不足。第二,要把握好社会化与非社会化之间的界限问题。第三, 要考虑图书馆的专业化问题,社会化运营是否对专业化有所削弱。第四, 政府的有效监管和科学监管, 政府部门对社会化的有效监管可能还需要一个比较科学的评判体系。第五, 区域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联动” 发展, 划片分治,可能存在问题。
”
金武刚
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学系教授
“
什么样的图书馆是适合进行社会化的?我认为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新建的图书馆,业务增加了,但员工增加不了;二是图书馆的基础设施本来就少,要提高服务,要完善功能; 三是图书馆缺少自营设施资源。我认为有三个项目是不能进行外包的,图书馆的统筹规划功能, 总分馆建设及监管制度。
图书馆社会化的关键要素有两个,一个是对社会主体的资质认定, 二是合同的精细化,细节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后期的运营。另外,要强化退出机制,外包服务可能开始没问题,但后期如果出现问题,就需要有前期的退出机制来保障。
”
杨永恒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
我曾讲过“社会化运营对政府的能力和政府作用的发挥可能会是灾难”,因为政府能否有效监管是这个模式能否成功的关键。
事业单位是政府的下属单位, 可以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约束,但对于企业、社会组织而言,传统的行政手段不一定那么有效,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签订成为政府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社会化运营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一定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强提炼总结。社会化运营对政府能力建设提出新的要求,政府应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化只能是辅助模式, 政府要加强对社会化运营的监管。
”
孙道进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
在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方面:
第一,要处理好社会化和非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文化讲求先进性和群众性,必须在社会化和非社会化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
第二,在社会化的征途上应该相互借鉴、相互补充,发挥发扬自己的优势,同时借鉴别人的经验,进而不断完善和丰富自己,以此带动整个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提升。
第三,不应将“整体性外包”绝对化,社会化固然有很多好处,但它只是一种补充, 政府还应当发挥其主导作用。
第四,要注意市场的副作用,如何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监管作用仍需要进一步探讨。
第五,如何处理全民力量和专业力量之间的关系, 怎样才能既能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又能发展专业力量,实现互补、互相激励,调动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社会化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
祁述裕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文化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探索中取得了一些成果, 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这对学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界要充分发挥在指导、引领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化上的作用。换而言之,我们做得还不够,实践已经超过了理论引领,比如合同时长的问题, 为什么北京的文化产业园区做得不如上海? 很大的原因在于北京的合同时间太短。上海文化产业园区的合同可以签10年或20年, 而北京的一般不超过3年,时间过短,短期效益不明显,社会化力量不敢投入。同时,社会化组织运营主体的获润空间问题也是值得考虑的。
此外,怎么尊重委托方的权益,怎么保证社会组织运营图书馆的文化安全问题,这也是需要去研究的。总而言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的实践过程中提出了一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学术界加强研究,提出规范,让愿意改革、敢于改革的先行者放心大胆地去做。
”
崔为工
河南省文化厅原副厅长
“
社会化运营可以用 “四个有”来概括:一是有强烈的创新意识, 二是有成功的工作实践,三是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四是有很好的社会示范作用。
当前社会化运营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领导的观念问题, 很多领导把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而对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则持从众心理。二是,具有这种运营资质和能力的社会化管理组织较少, 需要一个长期的培育过程。
(来源:图书馆报)